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档案局反映。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做好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粤志办发〔2015〕20号)和清远市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全面摸清基本区情,抢救与保护我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可填补区情空白。为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供依据,为科学研究提供全面翔实资料,为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联系乡情、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对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以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为准)。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村落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就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组织编纂《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县(市、区)卷(清城区部分)
在普查基础上,按统一规范与体例,根据《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简称《调查》)的编辑出版要求,组织编纂县(市、区)卷(清城区部分)。
(三)建立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依托清城区地情网,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宣传推介我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的建议
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注重发现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四、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于2015年5月启动,2018年完成普查工作并出版《调查》,2020年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动员部署
2015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工作。
(二)开展试点
2015年12月,我区选取一个行政村(或片区)作为开展普查试点。2016年2月底前,试点单位完成资料搜集与填报、《调查》条目初稿撰写、总纂。
(三)全面实施
2016年3月,全面推进普查工作。7月底前,各镇(街道)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的填报及相关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11月底前完成《调查》条目初稿编写。
2017年7月底前,完成《调查》分卷总纂、送审。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调查》出版印刷和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建库,完成普查资料存档(各街镇与区史志办各存档一份)。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五、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实行“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清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研究决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街镇(场)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本街镇(场)的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街镇(场)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落实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普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清城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史志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和资料存档。区普查办同时成立《调查》编辑部,负责普查资料复核和《调查》总纂。在《调查》编纂中要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各街镇(场)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资料搜集、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撰写《调查》初稿。在普查工作中要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
教育、民政、住建、文化、旅游、文联等单位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各街镇(场)要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发动各村在校大学生、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特别要善于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宣传画册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与参与。
各街镇(场)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并于11月30日前报区普查办备案。
(三)强化督促检查
区普查办成立普查工作督导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工作。督导组定期和不定期到各街镇(场)进行现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普查任务完成情况提请区政府办公室通报,对普查工作先进或落后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2016年12月、2017年12月,区普查办对各街镇(场)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各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各街镇(场)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建立督导机制和通报、考核制度。
(四)强化服务保障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任务,各街镇(场)要为本次普查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根据省普查方案的要求,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各街镇(场)要将普查工作和《调查》编写、验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对本次普查工作所需各项经费进行认真评估和核算,确保普查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附件:
1.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模版)
2.《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
附件1: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模版)
村落名称:
隶属关系: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行政村(社区)
调查负责单位:
调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初审单位(盖章): 复审单位(盖章):
镇(乡、街道)
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填报说明:
1.资料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2.所填资料应做到客观、准确、全面,对存疑或暂时未能查到资料的应作说明。
3.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含村落全貌照片,300万像素以上)、音像资料。
4.有关内容可加页填写或附上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一部分
位于 镇 (方位),距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约 公里,村域总面积 平方公里。
(注:面积包括山林、田地、河流、水库、宅基地等属于自然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 而取名 。曾用名 、 。
始建于 年(或朝代),因
而形成。(形成原因指历史上中原人口迁入、分村、兵屯、水库移民或其他原因。)
现村于 年在原地重建或搬至 (地点)。(注:仅记因旧村拆迁,原地重建或整体迁至他处的村落。)
坐落于 。(XX平原/山间谷地/山区/丘陵/沿江/临海/其他。选择其中一类填写在空格中,可描述其地形特征。)
主要山岭有 山,高 米。
主要河流有 河,流经本村河长 米,在村 (方位)。
主要水库有 。
主要水塘有 。
(注:上述内容有多个的,按照以上格式分别列出。已发生变化或消失的,记述其现状。)
年(或朝代,记有史料记载最早的)属 县 。民国时期属
县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 县 。
年,属 县 。 年,隶属 县(市、区) 镇(乡/街道) 行政村(社区)至今。
(注:村落隶属关系变化的时间点根据实际确定,县级以下隶属关系根据当时的行政区划设置而填写。)
姓氏有 个。
第一大姓氏为 , (时间)从 (地点)迁移至广东
(地点), (时间)从 迁移至本地。
第二大姓氏为 , (时间)从 (地点)迁移至广东
(地点), (时间)从 迁移至本地。
第三大姓氏为 , (时间)从 (地点)迁移至广东
(地点), (时间)从 迁移至本地。
(注:资料丰富的,可记各姓氏在广东省内迁徙的具体过程。)
2015年,户籍人口 人,实际在村人口 人:其中,男性
人,女性 人;60岁以上 人,16岁以下 人。
户籍人口中,生活主要依靠农业收入的人口有 人;常年在城镇生活和打工的人口有 人。
农村留守儿童 人。(注:留守儿童指父母均不在本地工作,年龄在14岁以下的儿童。)
现村中最年长者年龄 ,性别 。
海外留学人员 人。(注:记清末以来有资料可查的累计数)
非户籍外来人口 人。
世居民族有 个,分别为 (汉族/壮族/瑶族/畲族/回族/满族)。
世居村(居)民所属民系为 (广府/潮汕/客家/其他)。
(注:其他请注明民系名称。)
本地通用方言为 (粤方言/闽方言/客家方言/其他)。
(注:如清楚所属方言分支请注明。)
2015年港澳台同胞有 人。
2015年华人华侨有 人,主要分布国家或地区
。归侨 人。
传统经营(指历史上或改革开放初期的生产经营,可记其变化过程)
。现时经营(产业、规模、产值等) 。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 。(如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村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性收入,或其他。有多个收入来源的,均列出并按所占比重的大小排序)
自然资源(如温泉、矿泉水、珍稀动植物、矿产等)主要有
。
特色农产品有 。
特色传统(节庆)食品有 。
特色工艺品有 。
(注:特色农产品、特色传统食品、特色工艺品只记本村或邻近几个村特有的物产,不记一般性的物产。对当地经济、民俗有重要价值的可附上具体材料。)
国道 、省道 、县道 、乡道 经过本村(记道路名称或代码)。 年全村村道实现水泥硬底, 年通自来水, 年通电, 年通电话, 年通网络。(注:如具体年份不详,可记80年代末、90年代初等)
2015年,小学有 (学校名称),班级 个,
在校学生 人,教职工 人。
幼儿园有 ,在园幼儿 人 ,教职工 人。村属体育场有 。广场有 。公园有 。村民活动中心有 。图书室有 ,藏书 册。其他 。
传统民居为 (客家围屋/广府民居/潮汕民居/其他)。现存 座。代表性民居有 (名称),建于 年(或朝代),占地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筑特色
(主要建筑特色,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保存现状 。是否有人居住 。
(注:传统民居,指采用传统建筑工艺和建筑形制建造的民居。)
现存宗祠有 座。
主要宗祠为 ,始建于 年(或朝代)。重修于 年(或朝代),重建于 年(或朝代)。现占地 平方米。主要建筑特色
。(注:主要建筑特色,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是否仍作宗祠使用 。
其他传统建筑(传统民居、宗祠、寺庙除外)有 ,始建于 年(或朝代)。重修于 年(或朝代),重建于 年(或朝代)。主要建筑特色
(注:主要建筑特色,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私塾(学堂)有 ,始建于 年(或朝代)。
重修于 年(或朝代),重建于 年(或朝代)。
代表性碑刻有 ,立于 年(或朝代),
现存于 (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代表性楹联 ,书于 年(或朝代),
现存于 (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代表性匾额 ,书于 年(或朝代),
现存于 (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1.《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2.《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1.《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2.《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1. (名称),于 (时间)制定。
2. (名称),于 (时间)制定。
1. (名称),于 (时间)制定。
2. (名称),于 (时间)制定。
3. (名称),于 (时间)制定。
主要宗族活动
。
(寺/庙/庵/观/宫/教堂等),建于 (年/朝代),供奉神灵为 ,
主要宗教或民间祭神活动及仪式
。当地居民一年中有 次参与宗教或民间祭神活动(活动次数只统计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个别行为不计),具体时间为 。
民俗(或技艺),形成(流行)于 年间(朝代),
(简介过程及特色)。
传统(婚/丧)习俗形成(流行)于 年间(朝代),
(简介过程及特色)。
(注:记本村特有的民俗与技艺,如开耕节、龙王诞、走老爷等。)
不可移动文物 (名称),始建于 (时间),
重建于 (时间), (保护级别)。
(注:以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主)
1. (名称),列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
2. (名称),列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
(注:简述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影响等。)
(注:记与本地发展关系密切的掌故、民间传说。)
1. (姓名) (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2. (姓名) (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注:1.主要人物选录范围,历史人物为历代志书中立传的人物。当代人物:①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②获省部级以上嘉奖人员;③战斗英雄、经认定的烈士;④获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博士后;⑤在本地威望较高的乡土学者、创业能手;⑥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⑦其他对本地发展有较大贡献、影响的各界人物。以上人物含祖籍本地或在本地出生,而主要活动在外地的人员。2.主要记人物的姓名、主要身份,影响或贡献重大的人物可记述其主要事迹。)
1. 年 月,被 机构评为 村;
2. 年 月,被 机构评为 村;
3. 年 月,被 机构评为 村。
(注:仅记省级以上机构授予的、以村落为评比对象的荣誉,如古村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
(注:填写本村其他特色历史人文资源。)
附件2: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
一、梅州市梅县区卷
水车镇
茶山村
茶山村全貌(摄于2015年)
茶山村,位于水车镇西部,距镇政府2.5公里,面积1.03平方公里。始建于明代初期,由南迁移民聚居而形成。据《黄氏云祖公族谱》记载,黄氏云祖公迁徙到此地,在南面山麓下“设店经营”,因店铺在茶子树下而得名。 该村坐落于南北两条丘陵带之中的山间盆地,村内有北山(俗称“黄龙山”)、南山(俗称“四脚山”),两山中间有溪流自西向东流至不远处的梅江。县道206从村旁穿过。清代属梅县大小立堡,1941年属梅县大立乡,1953年属梅县水车乡,1958年属梅县梅南公社,1959年属梅县水车公社,1983年属梅县市水车区,1988年属梅县水车镇灯塔村,2013年属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灯塔村至今。 世居村民主要姓氏为黄、吴、杨姓。《黄氏云祖公族谱》记载,南宋绍兴年间,黄氏族人由福建宁化迁入广东。明洪武三年(1370年)黄云祖自梅州城“西厢五马坊”移居“大立古方约”(灯塔村内),其后代在茶山村繁衍生息。至清代中期,发展至百人,开始向外迁移分支,清末开始下南洋。 2015年底,有户籍人口750多人,实有居住人口350人。80岁以上老人20人,年最长者98岁(女)。村民均为汉族,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有港澳台同胞约200人;华人华侨约450人,主要分布在印尼、新加坡、泰国。 茶山村自然资源主要有矿泉水。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有水稻、番薯、木薯、花生、大豆等。现多种植沙田柚(金柚)。特色农产品有沙田柚。传统食品有企人饼、味酵粄、仙人粄等。2000年以后,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外出务工村民为工资性收入。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通水、电、电话和网络。村中建有垃圾收集站。文化设施有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俱乐部。 茶山村有“客家民居博物馆”之美誉。现存传统民居34座,建于明代中后期至民国初年。建筑年代距今500年以上的有君梅楼、绍德堂,300年以上的有创义公祠、司马第、萼辉楼,200年以上的有伯荣楼、德崇楼、培元楼、畅云楼、承庆楼。村中民居建筑基本保存完整。畅云楼,约建于清代嘉庆十年(1805年),为守御官黄毓秀所建。占地面积近1800平方米,为悬山式三堂屋,设上、中、下三堂,俗称有“十厅九井”。主要宗祠有绍德堂,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清代、民国屡有修缮。现存主体建筑,族谱记载为“蝙蝠挂墙”。正厅墙壁采用竹片编网为龙骨,两面抹灰而成,当地人称“孔子壁”。
绍德堂外观(摄于2015年)
茶山人崇文尚教,从开村起,先后兴建了鸣凤书院(创建于1790年,已毁)、抟云书屋(创建于1805年)、焕郎书屋(创建于1885年)、云汉女子学校(创建于1910年,时为嘉应州乡村第一所女子学校)、绍德学校(创建于1911年,20世纪80年代曾进行维修,现已停办)。 传统民居、祠堂里,匾额、碑刻、楹联众多。代表性匾额有资政第的“敦义堂”、儒林第的“贡元”“继善堂”、云汉楼的“炽昌堂”等。碑刻有:明代绍德堂碑,内容为保护祖屋的规定;清代创云楼碑,内容为保护创云楼;清代伯荣楼碑,内容为保护伯荣楼的禁令。主要楹联有:儒林第的“继承先志;善与人同”,畅云楼诏谷堂的“巩室于斯,义种与耕,勤俭诒谋居室本;富家大吉,兰芬菊茂,诗书属望克家贤”,进士第敦彝堂的“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入则敦行,出则友贤”等。
绍德堂碑刻(摄于2015年)
该村修有《黄氏云祖公族谱》,1975年由居台湾的黄氏后人编印;2011年由黄氏云祖公族谱续谱委员会编印新书。黄氏族谱中有祖训,称《上马诗》和《下马诗》,俗称“外八句”、“内八句”。其中,“外八句”为“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胜地立纲常;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旦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惟愿苍天垂保佑,三七男儿总炽昌”;“内八句”为“梅江江上旧华堂,阀阅久传江夏黄;百里花封留政绩,千年翰苑擅文章。绵绵世泽流孙子,赫赫家声自汉唐;一看谱牒应许敬,令人远仰昔高阳”。其他文献黄氏旅外后裔编写的《祀祖谊纪念册》,成书于1980年。
宝峰寺位于茶山村东北向约三公里,是方圆10公里民众烧香拜佛的场所。供奉有弥勒佛、韦陀、玉皇、十八罗汉、观音娘娘、盘古王、花姑花女、伯公伯母、龙神伯公等多座神像。每月初九、十九、廿九,村民都会去寺里拜祭。茶山村黄氏后裔有清明节期间举行集体祭祖的习俗,名为“黄龙出洞”。
今客家传统婚嫁习俗中保留的中原古制“六礼”在茶山村已很少见到,但送定、报日子和送聘金,盘嫁妆,接亲与送亲,拜堂和吃面碗鸡等礼俗还存在。茶山村传统丧葬风俗庄严繁杂,多沿用古中原的传统,以土葬为主。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实行火葬,其程序包括举丧、入殓、成服、送葬、葬法、做佛事等。
据村民回忆,20世纪初,茶山村曾成立“茶山村保卫社”和“大立学务委员会”,进行村落自治管理。1952年1月,全县气温降至零下7.3摄氏度,农田的大部分作物甚至山上的小树都冻死。
茶山村人才辈出,从宋代至清末废除科举制度期间,有进士、贡生、监生以上者48人;近现代任省部级以上职务者4人、将军4人。主要人物有:黄钧选(1852—1925年),晚清曾出任驻日本、美国、秘鲁等国领事,民国时期曾任参议院议员兼总统府咨议;黄琪翔(1898—1970年),中国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民国上将、抗日名将,新中国成立后任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防委员会委员、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副主席等职;黄心维(1907—1989年),民国少将,新中国成立后为沈阳鲁迅美术学院教授、雕塑(铸铜)专家,主持铸造朱德元帅铜像、四平解放军纪念碑、大连苏军纪念碑等大型铸铜雕塑等;黄甘英(1920— ),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常委。
茶山村于2010年12月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12月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
(资料填报:XX,初稿撰写:XX,总纂:XX)
二、深圳市龙岗区卷
坪地街道
花园村
花园村一角(摄于2015年)
花园村,位于坪地街道西南部,距街道办事处2.5公里,面积0.9平方公里。始建于清代道光初年,由南迁居民分村而形成。
该村坐落于丘陵谷地中,村内原有山松岗排、低山坳、塘尾山等山丘,现已推平。村口有花园河环绕,旧时为村民洗衣、做饭的主要水源,改革开放后受到附近工厂污染,河水现已不适宜使用。村中原有3口鱼塘,现存2口。建国初期,属惠阳县龙岗公社坪地乡。1958年,随龙岗公社划归宝安县。1976年,坪地公社从龙岗公社分出,属坪地公社。1983年,属宝安县坪地区坪地乡。1987年,属宝安县坪地镇坪西村。1993年,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2004年,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至今。世居村民主要姓氏为萧姓。萧氏族谱记载,明代初期,萧氏祖先从福建宁化迁入广东梅州,明代万历年间迁至坪地,清代道光初年从新屋场(坪西社区另一自然村)迁至本地。
2015年底,有户籍人口约230人,实有户籍居住人口170人。外来人口2000多人。80岁以上老人6人,年最长者95岁(女)。本地居民均为汉族,属于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有港澳台同胞约40人;华人华侨约50人,主要侨居地为印尼、新加坡、泰国。
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番薯、花生、龙眼、荔枝等。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引进“三来一补”企业。今厂房林立,主要生产手套、玩具、口罩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现村中已没有农业,村民收入来源主要有:村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传统食品有艾粄、萝卜茶粿、圆笼粄、喜粄等。
交通方便,205国道从村旁穿过,村道花园路与234县道相接。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通水、电、电话和网络。村中建有垃圾收集站,一天清扫垃圾两次。祠堂前建有篮球场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民小组办公楼建有村民活动中心。
传统民居为客家民居,建于清代道光初年,前后二堂,中间一大巷,二横门,后堂为祖祠神位,门前有禾坪,半月形池塘。村中有萧氏宗祠1座。20世纪80年代中期,村民陆续从围屋中搬出,现大部分房屋已破败,保存较好的主要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萧氏族谱》一部,由坪地萧氏宗亲会编纂,成书于2007年,记载了花园村萧氏世系源流。每年清明或九月重阳,由村长组织集体祭祖活动。
现存传统民居一角(摄于2015年)